关于“华夏财富创新广发一期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港股通”投资范围的公告

华夏财富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08-02 本文章502阅读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九/(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专注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含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B股)、证券投资基金(含在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LOF、ETF基金)等权益类金融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权证、期权、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利率远期、汇率远期、利率互换、汇率互换、收益互换等衍生金融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类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可以参与债券正回购,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也可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如法律法规规定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基金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在不实质性改变基金主要投资策略、风险等级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造成不利影响(如不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支出)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范围内对上述约定的投资品种自行变更,并在基金管理人和代理销售机构的网站上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现将“港股通”加入到本基金投资范围内,特此公告。

华夏财富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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